一、买房共同债务**怎样办
关于夫妻共同债务,即便双方**,也应当共同清偿。
详细状况分为三种:
(一)双方的共同财富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,以共同财富来清偿共同债务,剩余财富在双方之间对等分配。
(二)共同财富缺乏以清偿共同债务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,如协议不成,由**停止判决。
(三)不存在共同财富的状况下,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,如协议不成,仍由**停止判决。
假如夫或妻一方死亡的,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当连带清偿义务。
二、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?
(一)婚前一方借款置办的财富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富,为置办这些财富所负的债务;
(二)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;
(三)夫妻共同从事消费、运营活动所负的债务,或者一方从事消费运营活动,运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;
(四)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;
(五)因抚育子女所负的债务;
(六)因奉养负有奉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;
(七)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、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;
(八)为支付合理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;
(九)夫妻协议商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;
(十)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。
《中华**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则:“**时,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,应当共同归还。共同财富缺乏清偿的,或财富归各自一切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时,由****判决。”在承当义务的方式上,夫妻“共同归还”的义务是连带的清偿义务,不管双方能否曾经**,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富、本人一切的财富清偿。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请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,它不分夫妻应承当的份额,也不分先后次第,夫妻任何一方应依据债权人的请求全部或部份承当债务,一方财富缺乏以清偿时,另一方负有清偿义务。
综上所述,**的时分房贷和房产的分配问题是没有抵触的,依照规则来说假如是婚后共同**买房,那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富的,当然债务也是夫妻共同承当,所以在**的时分除了分配应有的财富,当然也要承当共同的债务。